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档案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档案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8 18:06:33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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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1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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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东湖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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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政务和大数据局档案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1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ZJL-ZC2024-136;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8-2024-02081
3、项目名称: 政务和大数据局档案管理服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81.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181.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政务和大数据局档案管理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 1年(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采购人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并视情况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可续签两次,合同总履行期限不超过36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武汉市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办法》供应商须在市档案主管部门完成档案服务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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