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二期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江苏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 招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二期工程 已由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 扬开管许发〔 2024〕121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 来源 区财政 , 项目法人为 扬州瑞祺恒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 人为 扬州瑞祺恒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二期工程施工标 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 , 2023年受“7.7” 、 “7.17”暴雨影响,多处受涝积水,新城河局部还出现了驳岸开裂倾斜等险情况 。 为改善河道引排水条件,连通不畅水系,减轻区域排涝压力,提升河道环境面貌,拟实施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工程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工程拟通过河道新开、拓浚,岸坡整治等措施,对扬子津街道辖区内 新城河、吕桥河、中心河 3条工长合计约6.5公里的河道进行治理,本项目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对新城河进行治理, 主要建设内容为拓浚河道 0.34km、清淤河道 0.61km、拆除阻水桥梁 3 座橡胶坝 1 座、赔建跨河桥梁 1 座以及恢复沿河步道绿化等;二期工程对吕桥河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工长约 4.55km 吕桥河(东长河~仪扬河)进行治理,疏浚河道,建设护岸;三期工程队中心河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新开河道约 0.9km 中心河(扬子江路~古运河),新建中心河闸站一座。
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
本次招标的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二期工程, 建设内容为吕桥河 (东长河-仪扬河)进行治理, 概算建安投资 5363.12 万元 ( 含水保、环保 ) ; 排涝设计标准为 30年一遇,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工程等别为IV等,吕桥河为4级河道,建筑物级别与所在河道一致。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二期工程施工标共设 1个标段, 施工标(合同编号: KFQ - 2024-SG )招标内容 : 对工长约 4.55km吕桥河(东长河-仪扬河)进行治理 , 疏浚河道,建设护岸:东长河至蝶湖路,设计河口宽度 25m,河底高程2.0m。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专用条款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 5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9 个月 , 273日历天,计划2024年12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水下工程,2025年9月9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5质量目标: 合格 , 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DB32/T2334-201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 要求 : 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的 独立法人。
( 2)业绩要求: 自 2019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 投标人 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 25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均应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未处在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 (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4年8月-10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 投标人须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 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 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 “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
关于无在建工程的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 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
( 7)其他人员要求: / 。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三类)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2人 。
( 9)施工设备要求: / 。
( 10)其他要求 :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公示所有候选人投 标文件中本标段项目管理机构全部管理人员信息(含姓名、资格、业绩等),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
3.2 联合体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年 11 月 8 日至 2024年 11 月 15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查询路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查询路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2 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 , 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扬州市文昌东路 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3开标室 )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 为 0. 70、 0. 75 、 0. 80 。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 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②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 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施工标最高投标限价: 5100.87万元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项目管理机构 8 分;施工组织设计 25 分;投标报价 65 分;企业业绩 2 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8.2本项目监督部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事务管理局,联系方式:
9.发布公告媒 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瑞祺恒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开发区八里镇金山路 123号
联系人:
电话: 、
地址: 扬州市维扬路 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19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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