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海南
发布日期:
2024-11-9 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海棠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项目(一期)(监理)(项目编号:syzw20241108015)已由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三服园管委[2024]17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亚海棠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亚市海棠区升昌村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80120.21㎡,其中一期占地面积28162.66㎡,总建筑面积为12018.52㎡,处理规模为:拆除/工程垃圾20万吨/年、装修垃圾5万吨/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体化车间、综合楼、门卫、计量门卫间,整体场地平整,一期相关道路、绿化、地磅等配套工程。计划工期:425日历天加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1,300,0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42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三亚市海棠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项目(一期)(监理);标段编号: syzw20241108015001;标段类型: 监理;控制价:13000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项目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定其中一家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11月0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16日 00时00分
,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
1
(标段名称:
三亚市海棠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项目(一期)(监理)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10,000
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2 9:00:00
,地点为: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4(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
。(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2 9:00:00
。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4-12-2 9:0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
、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
,支付。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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