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中医医院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鹤岗市
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422]QTZB[CS]20240004
项目名称: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0,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40,3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如果为以下类别产品应具备相应品类之一的证件:一类:提供所报价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除外)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三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除外)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符合报价产品的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非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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