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河湖库管护中心)三原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小道口水库放水洞出口明渠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原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小道口水库放水洞出口明渠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三原县财政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CS-24041
项目名称:三原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小道口水库放水洞出口明渠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4,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原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小道口水库放水洞出口明渠水毁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814,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814,9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小道口水库放水洞出口明渠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为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小道口水库放水洞出口明渠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可查询。” (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2023年10月至今至少连续一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提供一项即可),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无不良信用记录;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四表一注)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证明材料为准)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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