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汉台区莲湖东路一职高西三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ZB-2024058
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本项目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注: 1、依法免税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则税收缴纳证明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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