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营房维修工程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营房维修工程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04
项目名称: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营房维修工程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内供应商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按原成交条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次。(累计结算总额达到人民币 65万元或者合同时间满1年该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在该响应供应商,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注:提供注册证书、有效用工合同及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三个月的新公司提供用工合同及员工自进入新公司至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一个月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新入职的员工提供用工合同及新员工自进入公司至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4)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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