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市
医疗责任险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FCG2024CSCG22.1B1
项目名称:医疗责任险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7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75,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被授权投标的,必须提供授权财险公司加盖红色公章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