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铅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SRCG-2024-1111
项目名称:2025年铅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油)采购
预算金额:0.0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注:1 、以供货当日米、油价为基准价,供应商以折扣率报价。供货期内采购量按实际需求确定,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春季(下学期)及秋季(上学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后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网站相关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件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