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武平至梅州铁路(梅江区段)施工前周边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202410329
项目名称:新建武平至梅州铁路(梅江区段)施工前周边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预算金额:128.4362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8.4362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完成鉴定房屋的现场查勘后30天内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具体工作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若遇房屋业主不配合,完成时间则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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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梅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安全鉴定的企业或机构,应当按要求在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信息登记;省外企业在梅州市信用管理平台申办信息登记前,需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登记:提供相关平台的公开查询信息截图。(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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