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金水区氢能源环卫作业车辆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1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金水区氢能源环卫作业车辆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凭企业CA锁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3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金水区氢能源环卫作业车辆租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9,397,100.00元
最高限价:793971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金水政采招标-2024-32
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金水区氢能源环卫作业车辆租赁项目
79397100
793971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号召,加快推进金水区氢能源产业的建设,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计划对传统柴油环卫作业车辆逐步进行更新升级,先行采用租赁的方式扩充一批氢能源环卫作业车辆,共60辆,包含燃料电池厢式垃圾车20辆、燃料电池洗扫车15辆、燃料电池清洗车15辆、燃料电池垃圾压缩车10辆;
(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3)服务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4)服务期限:3年;
(5)服务范围:采购人委托范围内;
(6)项目类型:服务类;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注:响应人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如提供虚假承诺的,采购人将取消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