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递自在谷新故乡人-潭口乡村旅居项目EPCO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递 “自在谷”新故乡人-潭口乡村旅居项目EPCO 已由 黟县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以黟发改投【 2024】7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黟县西递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黟县西递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西递 “自在谷”新故乡人-潭口乡村旅居项目EPCO
2.2项目编号: HJYGC2024G047
2.3建设地点: 黟县西递镇
2.4建设规模: 主要内容: 1.对西递镇潭口新村13幢闲置房屋进行简易室内装饰,功能用于日后康养休闲场所。2.租赁西递镇潭口中心村等处的11幢 村民闲置房屋进行功能性装饰装修,用于市场主体入驻和业态培养。3.对西递镇潭口村原村史馆升级改造为潭口故乡小馆;4.对西递镇潭口村一处闲置房屋升级改造为乡村会客厅;5.数字乡村平台软件开发:数字大屏;乡村运营微信小程序;数字乡村管理平台;数字乡村运营平台;物联网数据平台。6.项目运营等相关服务。
2.5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主体结构 加固 、装饰装修、室外附属等,包含项目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以及项目建成后运营管理等服务。
①设计: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应配套服务;
②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和安装;
③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等管理和控制。
④运营:项目运营服务(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三年)。
2.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确保取得各项图审合格证,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审查单位的确认以及审查。且招标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图等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运营要求:满足项目实际及需要,实现项目正常运营。
2.9合同估算价: 1259.01 万元;其中设计费: 15 万元;工程建安费: 1244.01 万元
2.10项目性质: EPCO类
2.1 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 □不采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
3.1.2施工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3 运营单位:投标人需具备独立运营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1)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由 施工单位 人员担任,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
(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中级及以上职称 资格。
( 3)拟派施工负责人 (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 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4 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其中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运营 单位 各一家 ; ②联合体各方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 施工 单位,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报名、投标、投标保证金的交纳;④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招标公告3.4信用要求;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 CA锁添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7其他要求:
(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2)其他要求: 本项目的运营期须向招标人支付运营费用为 30万元 + 盈利分成,即由中标的运营单位每年支付 10万元+年度运营收入部分的8%至招标人,按年度支付,运营期从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算共3年。
4 . 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 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 8 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含各分中心) 门户网 ( ) 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5.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 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方下载, 如有 疑问请加操作支持 QQ 群 172359788 ,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6. 投标保证金
6 .1 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 √ 是。 □ 否 。
6. 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壹拾捌万圆整 。
6. 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6. 4 投标保证金缴纳 形式及注意事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 日 9 时 3 0 分 。
7.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8.2.1 √ 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 否。 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中心 第 开标室(地址: )。
注: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9.发布公告的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黟县西递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黟县 031县道北100米 地址: 屯溪区花山路 11号滨江国际花园8幢101-2号三楼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1.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1.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
11.2 异议联系方式
11.2.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黟县西递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地 址: 黟县 031县道北100米
11.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屯溪区花山路 11号滨江国际花园8幢101-2号三楼
12. 监督
监督部门: 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地址: 黟县碧阳镇直街 71 号
2024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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