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案件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123
2、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案件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10,000.00元
最高限价:501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123-1
新乡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案件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1分包
1002000
1002000
2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123-2
新乡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案件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2分包
1002000
1002000
3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123-3
新乡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案件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3分包
1002000
1002000
4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123-4
新乡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案件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4分包
1002000
1002000
5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123-5
新乡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案件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5分包
1002000
1002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1)根据新乡市公安局的要求采购负责新乡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化类案件审计、基建类案件审计、经济类案件审计、交通管理综合类案件审计及会计类案件审计等其他专项委托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需求及要求)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包段划分:5个包段。
1分包: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化类的案件审计服务(1家);
2分包: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基建类的案件审计服务(1家);
3分包: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经济类项目的案件审计服务(1家);
4分包: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综合类案件审计服务(1家);
5分包: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会计类案件审计服务(1家);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包5: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一个投标人允许报多个包段,但只能中1个包段。若一个投标人同时在多个包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按包段的先后顺序确定推荐该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在其它包段中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则其它包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延本包段其它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