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JNC342-CGN-241125376 、 SXMTZB2402F-1253(N) )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山西省长治 市沁县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JNC342-CGN-241125376 、 SXMTZB2402F-1253(N) ) , 已由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文件长治发电党委纪要【 2024 】 15 号 批准 ,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沁县光伏电站项目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沁县郭村镇,占地 625 亩。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20MWp ,光伏组件选用 325 ( 12 个阵列)、 320 ( 2 个阵列)、 330 ( 2 个阵列) W 多晶硅电池组件,光伏方阵采用 30 °固定倾角运行方式。全部采用集中式方案,共有 16 个集中式发电单元。平均每个发电单元 1.25MWp,1250kWp 光伏组件方阵与 1 台 1250kW 箱逆变一体化装置构成一个光伏发电单元。将机端 315V 电压升至 35kV 并汇流至 35kV 集电线路,经两条 35kV 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 35kV 母线。每回集电线路容量为 10MW 。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
1. 项目工作范围:承担沁县光伏电站所属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等安全生产工作。
2. 项目工作内容:投标方在招标方的组织和安排下,承担光伏电站所属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日常检修等具体工作。
2.3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9 日
2.4 服务地点: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四级或以上承装、承修、承试;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人员要求:拟派运维人员不得少于 6 人(响应单位须在文件中明确 2 名值长, 1 名值长兼任项目负责人, 2 名主值班员 ,2 名值班员。)以上人员必须提供高压电工作业证,两名值长须同时提供调度证。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类似项目业绩指: 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项目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 任意一张发票。( 如评标委员会对发票有异议 , 以现场査询结果为准。 )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