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托里公司5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千伏汇集站项目及配套送出工程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招标公告
新疆
-塔城地区
华能新疆公司托里公司5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千伏汇集站项目及配套送出工程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1-3-186 )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托里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托里公司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 220 千伏汇集站项目及配套送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华能托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能新疆公司托里风电公司华能塔城地区托里县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境内。项目依托本地丰富的风能资源拟开发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新建 220 千伏汇集站,同时配置 5 万千瓦 /10 万千瓦时电化学储能(具体建设内容以项目建设厂址及可研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完成华能塔城地区托里县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 220 千伏汇集站项目及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审、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如需批复),配合招标人完成可研收口审查。配合招标人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单位、主机设备、汇集站及升压站设备采购所需的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书的编制。项目场址、送出线路、接入方案等由投标人中标以后,根据风资源、可选场址、接入或送出情况确定项目具体内容。
前期专题报告主要有:完成华能塔城地区托里县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0 千伏汇集站及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华能塔城地区托里县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 220 千伏汇集站及配套送出工程的地形图测绘及初勘、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环评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节地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规划论证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及预审与选址报件编制及报审服务、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压覆矿查询批复、职业病预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社会稳定性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等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
2.3 服务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华能塔城地区托里县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 220 千伏汇集站及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其中:风资源评估报告和机组选型论证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并根据外审意见进行修改定稿,可研审查完成后 5 天内完成收口版。
其他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编制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含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 2 项2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或设计或勘察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工程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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