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边境管理支队机关警营文化建设工程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普洱边境管理支队机关警营文化建设工程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7号泰然居9栋1单元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鑫浩招2024-035
项目名称:普洱边境管理支队机关警营文化建设工程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9577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实施地点: 普洱市思茅区宁洱大道54号。
2.采购内容/采购范围: 对机关营区警营文化进行优化建设,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
3.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及采购需求。
4.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合同履约期限(工期): 合同签订后35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合同约定内容,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5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合同约定内容,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供应商如符合标准的,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4】本项目的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 【建筑业】 。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关于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资质: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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