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支护材料厂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支护材料厂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 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支护材料厂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41025283、SXMTZB2401F-1050(F)),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对支护材料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地方政府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关报告)。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支护材料厂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
标段(包)内容:对支护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相关地方政府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关报告),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2.4服务地点: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采购文件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支护材料厂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供应商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
3.3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人员至少有一人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4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年具有 3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环评检测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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