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昌盛农产品产业园用电工程
黑龙江
克东县昌盛农产品产业园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DLSG0208G241113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克东县昌盛农产品产业园用电工程 已由 克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 《 克东县昌盛农产品产业园用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的批复 克东发改发〔2023〕44号 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克东县商务局 ,,建设资金为 地方财政 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克东县昌盛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克东县昌盛农产品产业园用电工程 ;
2.2 建设地点: 克东县昌盛乡 ;
2.3 建设规模: 变电部分,改造 35kV昌盛变电所,更换35kV主变压器1台;更换 35kV克昌线进线间隔断路器1台;更换 35kV主变进线间隔断路器1台;新建10kV户外无功补偿装置2套,10kV电容器开关柜2面,10kV馈线柜1面,以及更换配套母线及材料等,配电部分,新敷设地埋电缆100米,架设10kV配电线路亘长2945米 。 详细内容以 施工图纸及 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 3,882,865.50 元;
2.5 计划工期: 202 4 年 12 月 10 日开工至 202 5 年 6 月 15 日竣工; 总工期 188 天。 (本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具体工期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
2.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 施工图 全部内容;
2.8 标 段 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 及以上资质 和 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 三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 1 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证企相符且有效,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 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检员 1、质检员 1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3.4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 2024年0 8 月至 2024年 10 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如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3.5.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业主体名单的,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http://)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0 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3 20 21 年 01月01 日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注: 1 上述 1至 3 项,投标人应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视为投标无效 ;
3.3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 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 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3.5 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规定,不得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 1 月 1 4 日 09 时 00分至2024年1 1 月 21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为 202 4 年 12 月 04 日 9 时 00 分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开标时间: 202 4 年 12 月 04 日 9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 45号楼)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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