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第六人民医院采购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SZCS-G-H-240162-1
项目名称:采购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肝脏瞬时弹性测定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 96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设备质保期满止。
合同包2(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设备质保期满止。
合同包3(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设备质保期满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肝脏瞬时弹性测定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资格认定。
合同包2(全自动凝血分析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资格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肝脏瞬时弹性测定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合同包2(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合同包3(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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