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相桥街道办事处临潼区相桥街道2024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GC-2024-000204-4
项目名称:临潼区相桥街道2024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潼区相桥街道2024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998,827.21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进场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潼区相桥街道2024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潼区相桥街道2024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6)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以税款所属期为准)和社保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及项目经理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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