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管中心办公楼改造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交通建管中心办公楼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5日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3
项目名称: 交通建管中心办公楼改造
预算编号: 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81600元 ( 国库资金:10816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08051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交通建管中心办公楼改造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81600.00
简要规则描述: 办公楼1-4层公共走道部位、卫生间及部分办公室墙地面和天棚等老化陈旧设施进行翻新修缮。(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认证产品优先采购、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 为采购项目提供设计、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