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LCZBC2024071
项目名称: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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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农林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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