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及库房新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审旗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及库房新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ST-20240081
项目名称:乌审旗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及库房新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复印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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