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秀英区港集路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口市秀英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秀英区港集路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秀英区港集路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4-11-26 09:00:00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N-ZBDL-2024-044
项目名称:秀英区港集路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2,210,062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琼财〔2020〕578 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8、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在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9、 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承诺函加盖公章)。3.10、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证明材料:打印监管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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