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实验幼儿园新华校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FJMO浦采招[2024]-045号 (招标文件编号:FJMO浦采招[2024]-045号)
二、项目名称:浦城县实验幼儿园新华校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环城南路93号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6.1243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少红(主任专家)、陈曦、需解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收取,100~500万元 0.7%标准计算。若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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