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应急管理局危化品企业视频资源接入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阳县应急管理局危化品企业视频资源接入平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阳市文昌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F-2024-22
项目名称:安阳县应急管理局危化品企业视频资源接入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切实加强安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网上巡查、实时监管,现将31 家危化品企业视频资源接入安阳县应急管理局;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2无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链接跳转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