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煤矿3-1煤大巷管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HDTDZ084/16-SG-104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隆德煤矿3-1煤大巷管路安装工程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黑龙沟村隆德煤矿 。
2.2 项目规模: 1000 万吨 / 年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1 年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隆德煤矿 3-1 煤大巷管路安装工程 (CHDTDZ084/16-SG-10401): 根据矿井生产实际需求,为确保 3-1 煤辅胶回大巷、水仓通道、变电所安全通道及联络巷等供水、压风、排水、注浆、注氮等管路满足生产需求,共需安装 DN100 管路约 4020 米, DN150 管路约 14340 米, DN200 管路约 24900 米, DN300 管路约 17500 米及配套管支架及相关辅材设施等,工期 1 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隆德煤矿3-1煤大巷管路安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项煤矿管路安装工程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章页等内容,同时需提供至少一份进度或结算发票,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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