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公安局2017年雪亮工程运维续保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连城县公安局 委托, 对[350825]LYCG[GK]2024015、连城县公安局2017年”雪亮工程“运维续保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连城县公安局2017年”雪亮工程“运维续保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5]LYCG[GK]2024015
项目名称:连城县公安局2017年”雪亮工程“运维续保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09,760.00元
采购包1(连城县公安局2017年”雪亮工程“运维续保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6,609,76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609,760.00元
投标保证金: 66,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90 ) 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3)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且以预留不少于80%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需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不得少于80%;为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均为中小企业),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一)要求:1、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意: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为服务类的声明函。(二)、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允许
节能产品: 详见招标文件
环境标志产品: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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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