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作业区长沙中心站混油处理装置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15时 46分 01秒
一、概述
对长沙作业区长沙中心站混油蒸馏装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包含装置停用后的发油作业风险评估、拉运风险评估等内容,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价。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12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 资质要求(如有) 持有省 ( 自治区、直辖市) 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包括: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注:响应人提供证书复印件。)。 2.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将被拒绝。 2.4 信誉要求 2.4.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3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响应人黑名单。 2.5 业绩要求 具备响应资质情况下,无特殊业绩要求。 2.6 人员要求 拟派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持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且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主要专业人员应满足《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 的要求覆盖(安全、化工工艺、化工机械、电气、自动化)专业,并持有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且注册于响应人单位。需提供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专业能力证明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注:响应人提供证书复印件。) 2.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8 其他要求 满足《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有关要求;满足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11-19 0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