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血液中心RFID标签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福建省血液中心 委托, 对[350001]HMZB[GK]2024020-2、福建省血液中心RFID标签采购项目(三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血液中心RFID标签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HMZB[GK]2024020-2
项目名称:福建省血液中心RFID标签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20,000.00元
采购包1(RFID标签):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0,2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30天内需实现与采购人现有采供血业务系统及RFID全流程血液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对接。标签分批次订货,中标人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到后,20天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实际采购数量累计达到合同标的内数量,供货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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