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规范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规范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54-ZB-24111178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规范化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JNC154-ZB-241111783 ) 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审批,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三方处置可以减少场地占用,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黄山煤业 2024 年 1-8 月份实际矸石产出量测算,至 2025 年底预计矸石产量约 21 万吨。
2.2 招标内容、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煤矸石规范化处置项目
标段(包)内容:为确保矸石处置满足现行环保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现需将矸石交由资质合法合规的第三方进行处置。加工方式、技术和设备由乙方自行选择,但必须保证加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损害黄山煤业的利益和安全;必须依法依规运营,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当地环保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危害;运输需配备行程监控,确保所有在黄山煤业运输的煤矸石到达指定处置点。
2.3 服务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黄山乡东峰村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5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 满足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煤矸石规范化处置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须提供运输合作协议,第三方应具备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如采用填埋方式处置,须同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置场地项目立项文件、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自有或租赁土地的文件 ( 契约或合同 ) ;
3.4 投标人如采用综合利用方式处置, 须同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置场地项目立项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及自有或租赁土地的文件 ( 契约或合同 ) ;
3. 5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 1 )近年是指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 2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煤矸石(填埋或综合利用)业绩;
( 3 )一份完整业绩包括: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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