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惠阳煤业有限公司主通风机维修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惠阳煤业有限公司主通风机维修谈判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城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惠阳煤业有限公司主通风机维修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55-CG-241115532 、 SXZB-2410277711JNF2777/01 ) , 已由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惠阳煤业有限公司以公司经理层会议纪要 (2024) 第 34 次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惠阳煤业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主通风机型号为: FBCDZ-No23/2*200kw ,原生产厂家为山西渝煤科安运风机有限公司。该设备自 2012 年 12 月出厂至今已使用 11 年,为了保障主通风机在安装后安全可靠运行,现需对该设备进行维修。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两台型号为: FBCDZ-No23/2*200kw主通风机整机维修保养。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天内完成。
2.4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惠阳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主通风机维修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