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台山电厂6号机组脱硝第一层、第三层催化剂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江门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6号机组脱硝第一层、第三层催化剂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11557,招标人为广东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广东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 .1 项目概况 :
脱硝系统采用 “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工艺( SCR )”, SCR 反应器布置在省煤器与空预器之间的高含尘区域,催化剂按照 2+1 层布置。 SCR 氨喷射系统采用多喷嘴 AIG 形式,采用尿素做为还原剂。脱硝系统所属设备在脱硝系统模件柜中实现自动和联锁控制。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
采购 6 号机组脱硝第一、三层催化剂及附件。
2.1. 3 计划 交货 期:
合同签订后 35 天完成生产、检测合格运输至国能台山电厂仓库(或现场)。
2.1. 4 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平板式脱硝催化剂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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