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周值班宿舍楼等工程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招标编号: CHDTDZ057/16-QT-267 )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周值班宿舍楼等工程家具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有资金与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工程施工所在地。
2.2项目规模: 周值班宿舍楼有5层建筑(含架空层),合计256间宿舍。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周值班宿舍楼等工程家具采购 (CHDTDZ057/16-QT-26701): 采购新建的两栋周值班宿舍楼配套的家具共计 256 套,包括木床、床垫、床头柜、方形茶几、沙发、定制衣柜、定制小衣柜 + 书桌、办公椅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周值班宿舍楼等工程家具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家具已完成供货业绩1份。
所提供的供货业绩应包含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 信息:合同封面或首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加盖建设或生产单位签章的使用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结算书,或到货验收单,或供货结清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 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家具的制造商必须符合上述第 7 项要求(业绩要求),并提供所投家具制造商的授权;对同一个品牌的家具,如果家具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的,授权代理商的投标无效。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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