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城南杨码公厕项目采购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813-HAZJ-G2024-0038
项目名称: 洪泽区城南杨码公厕项目
预算金额: 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80(万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洪泽区城南杨码公厕 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6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未见联合体即可)
5.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及查询截图)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按照 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 采购 中小企业 服务 :
(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
注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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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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