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听力言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100-LXDL-G2024-0036
项目名称: 镇江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听力言语)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 206.4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8.82万元/年,206.46万元/三年。服务期:三年(具体按实际服务量结算服务费用)。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购买主体为县级以上残联。承接主体为依法成立的,具有承接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2.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承接主体应符合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相关要求,且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从事康复医疗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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