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精神病医院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24-JSNL-G2024-0007
项目名称: 睢宁县精神病医院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5.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即投标文件中提供: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或者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出具的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不需要提供授权书。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原件扫描件 或生产许可证 证 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扫描件;
(3)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 投标文件中 须提供制造商或者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出具的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原件 扫描件; 投标人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不需要提供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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