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检两院食堂餐饮劳务及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法、检两院食堂餐饮劳务及食材配送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478
项目名称:法、检两院食堂餐饮劳务及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0,1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猪肉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描述: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猪肉生产厂家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采购包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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