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公安局长沙公安处指挥中心提质改造控制台和VMS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广州铁路公安局长沙公安处指挥中心提质改造控制台和VMS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T-2024ZF242
项目名称:广州铁路公安局长沙公安处指挥中心提质改造控制台和VMS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145946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14594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2.2.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2.2.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2.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全本,或银行出具的完整资信证明(需证明投标人的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
2.2.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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