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宝清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改造提升)初验、财务决算(第二标段)
黑龙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以 《 关于 2023年宝清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双农局 [202 3 ] 11 号文件 、《 关于 2023年宝清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改造提升 )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双农局 [202 3 ] 12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省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 。招 标人为宝清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宝清县 农业农村局 。项目编号: DCZX2024-HLJ-025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 初验 与 财务决算 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宝清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新建)(改造提升) 初验、财务决算 ( 第二标段 ) ;
2.2 项目地点: 宝清县 ;
2.3 项目规模: 第二标段: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一)土地平整工程(二)灌溉与排水工程(三)田间道路工程(四)农田输配电工程(五)其他工程 ;( 详见招标文件 ) ;
2.4服务周期: 自 招标 人提出 (改造提升) 初验、财务决算申请后 30日历天内完成初验、财务决算 等相关服务 并出具相关报告 ;
2.5 服务内容 : 2023年宝清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改造提升) 初验、财务决算等相关服务 ,并出具相关报告;
2.6质 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 2 个标段 ;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
2 .8 招标控制价: 第二标段(改造提升): 37.5万 元。
3、 投 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并满足以下要求 :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 “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进行工程咨询企业备案,具备 “农业、林业” 或 “水利水电” 专业的 “项目咨询”服务范围;
3.1.2 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如是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以造价咨询公司作为投标牵头人 ) ;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为 2人,其中造价公司负责人 1 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 1 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3.2.2 拟派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本次招标不对相关工作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相关规范、制度等自行配备各专业的其他人员 。
3.2. 3 上述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3个月 ( 2024年0 8 月至 2024年 10 月) 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 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 。( 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项目 的 造价咨询公司 ;
3.3.2 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3.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4 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管理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
3.4.2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管理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