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威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威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威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威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威审投资(2024)35号】、【威审投资(2024)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威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威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县域S326线K74+920、X905线105+920、G106线K352+090、X252线K22+770、G340线K402+680处,检测站位均实行双向检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动态称重设备5套,主要包括称重平板、称重数据处理单元、车辆重量计算软件等;车辆识别及超限信息发布系统5套,主要包括环保高清号牌抓拍系统、补光灯、终端服务器和支撑杆等设备及LED显示屏等配套设施;以及中心设备配套辅助设施、道路破除及恢复、标志牌、标线等工程。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19 00:00:00 至 2024-11-25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1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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