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首阳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首阳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首阳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55-CG-241115548 、 SXZB-2411279011JNF2790/01 ) , 已由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首阳煤业有限公司 以晋市煤销字( 2024 ) 411 号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首阳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及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晋应急发〔2019〕134号)的要求,井工煤矿应当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我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于2025年1月11日备案到期。现需重新编制评审备案。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对矿井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编制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完成备案。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月11日前 完成现场核查和各类信息采集,完成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并通过评审,完成备案 。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 煤炭开采业 )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二级及以上 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 ;
3. 4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1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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