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江南村富雅自然村村庄整治项目
吉安县江南村富雅自然村村庄整治项目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LH-ZFCG2024100111号
项目名称:吉安县江南村富雅自然村村庄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300757.34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历天内完工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6.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7-1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工程需由中小 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2如本项目所投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在()节能产品查询、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窗口进行查询并提供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截图。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3.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 称一致)。【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前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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