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鄱湖粮油有限公司鄱阳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采购大米供应商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CG-2024-05
项目名称:“鄱阳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采购大米供应商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中标人的服务情况,采购人将根据自身的相关制度对中标人服务开展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采购人将在当年的年度合同到期前通知中标人是否由其继续提供下一年度的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并在招标文件中有相关政策条款说明,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和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在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注:本项目执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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