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黑分公司新能源场站三区数据专线租用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HDTDZ033/22-QT-048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能黑分公司新能源场站三区数据专线租用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集控中心及所属各新能源场站
2.2 项目规模: 17条20兆数据专线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3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华电新能黑分公司新能源场站三区数据专线租用 (CHDTDZ033/22-QT-04801): 风、光场站至华电龙江新能源智慧中心机房 20 兆数据专线,计划采购 17 条,涉及公司现有及新建 17 个场站,服务期限 3 年。
注:本次为二次招标公告,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以本次公告为准。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无需重复报名。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新能黑分公司新能源场站三区数据专线租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20兆及以上带宽数据专线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