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纪委冷却塔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委市纪委冷却塔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8 20:06:37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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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9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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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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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市委市纪委冷却塔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9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CZ2828-2024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0-2024-02176
3、项目名称: 市委市纪委冷却塔更新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75 (万元)
6、最高限价: 74.204859 (万元)
7、采购需求:
市委市纪委冷却塔更新项目包括1#、2#,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开挖、人工挖孔灌注墩、筏板基础、矩形柱、混凝土梁、钢结构泵房、冷却塔设备安装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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