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福州电厂2025-2026年度一期零星机械加工委外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福州电厂2025-2026年度一期零星机械加工委外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11660,招标人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半岛的江阴镇东南 2.8km处。厂址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半岛东南端,东、南面向兴化湾,与牛屿、小麦屿等岛屿相对。江阴半岛位于福清市以南,半岛南部已被当地政府列为工业开发区,开发区距福州市中心区85km;距福清市区45km;距福厦漳高速公路和筹建中的福厦铁路均为12km。江阴镇位于厂址西北2.8km处。在 机组检修、日常维护过程中 ,需对机组部分 零星机械 进行修理、加工。为提高机组检修及日常维护期间设备的检修效率,进一步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需要委托单位进行机械加工服务。
服务期 :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机械加工合同业绩2份,每份合同总额不低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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