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余湾乡2023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静宁县余湾乡2023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静宁县余湾乡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12-02 09:0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JY2024ZC-349
项目名称:静宁县余湾乡2023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预算金额:62.949369(万元)
最高限价:62.949369(万元)
采购需求:建设地点及规模:根据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对拆旧区进行规划布置,项目建设内容为拆旧区复垦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和土壤改良工程。(1)拆旧区复垦工程项目区房屋拆除包括地面砂石清除及清运、土房拆除、砖石清除及清运。其中,地面砂石清除及清运为4948.79m³。(2)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房屋整体拆除清理后进行深翻30cm,其中。土地平整7423.19m³,田坎修筑409.01m³,田埂修筑395.28m³,土地翻耕面积23926.34㎡,客土拉运为19795.18m³,客土回填19795.18m³。(3)土壤改良工程为提高耕地质量,尽快恢复复垦区内土壤的生产能力,土层深翻过程中,需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肥力和耕地质量,共实施有机肥3588.94kg。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开户银行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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