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项目部乏燃料竖井内设备辅助工装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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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项目部乏燃料竖井内设备辅助工装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项目部乏燃料竖井内设备辅助工装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由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GKZH-24ZXH574
2.2 招标项目名称:烟台项目一期乏燃料竖井内设备辅助工装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乏燃料竖井内设备辅助工装用于乏燃料竖井内设备安装,共计 58 个竖井,竖井全高 30.1m,分上下两段,上段高 8m,下端高 $20.1\mathrm{{m}}$ 。由投标方负责设计、制造、安装。
2.4 招标范围:烟台项目部乏燃料竖井内设备辅助工装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5 交货地点:山东省海阳市二三有限公司烟台项目部施工现场。
2.6 交货期:招标方通知生产后,40 天内完成安装(包含验收)。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最新的国家合格标准,并满足符合现行最新的国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技术规格书、设计变更、澄清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技术及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
2)投标人应是拟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是代理商,可使用制造商的业绩)。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专家在评标当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专家在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 月 1 日)具备类似工程相关业绩1 份及以上,需提供完整版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截止时间:2024-11-25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