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资料验收评审服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资料验收评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D2024-ZB-16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资料验收评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 本项目 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
2.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信用中国”以及“”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磋商现场查询)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提供)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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